上海屋顶绿化建设大有可为 需要明确四个原则
来源: 市场报 作者:杨柏国 日期: 2005/11/9 9:09:03
浙江园林网11月9日消息: 据统计,上海目前约有屋顶面积7450万平方米,如果50%建设绿化,则人均绿地面积约可增加2.8平方米。这不仅可改善空气质量,使顶层业主得到冬暖夏凉的实惠,而且可以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几年前,本市屋顶绿化开始出现,渗水、承重等技术问题也已解决,但一直未能推广,其主要原因是屋顶绿化规范操作的问题没有定论。根据有关规定,屋顶使用权归全幢房屋业主,但由全体业主搞屋顶绿化建设,很难行得通。如果由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来搞屋顶绿化,则会遇到资金承担、使用监督的难题。
针对上述情况,对屋顶绿化作过详细调查研究的徐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威说,屋顶绿化建设需明确四个原则,一要明确顶层业主有屋顶绿化建设的优先权,顶层业主放弃优先权,则其他业主也可建设屋顶绿化;二要明确“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三是由专业部门进行绿化方案的设计,包括布局、用料以及绿化品种;四要禁止在屋顶搭建棚屋或者超出设计范围进行绿化施工。
业主建设屋顶绿化,理论上可采取承包或租赁两种形式。专家认为,从目前情况看,应以承包形式较为妥当,因为一来业主建设屋顶绿化就要投入一笔资金,如果还要另外支付租赁费,则负担过大,不利于发挥业主的积极性;二来业主投资绿化建设并非业主一家享受,而是大家得益。当然,只要是自愿的,也可由顶层业主与其他业主共同承包建设屋顶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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