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拒把财政补贴资金给企业
记者从青浦区政府2003年3月批复同意的青浦区市政局《关于沪青平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建设实施方案》中了解到,沪青平高速是青浦区东西向的一条主要交通干道,为提高道路景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拟对本区所属长约22公里的沪青平高速公路两侧沿线采用不征地的招商引资方式进行绿化建设。
王建伟向记者介绍说,此次绿化建设分为四段:徐泾段、赵巷段、青浦段、朱家角段。他的西园公司为徐泾段,上海新盈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新盈公司)建设赵巷段,上海景绿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景绿公司)建设另两个标段。按照区政府批复的文件要求,2003年4月10日,三家公司与各相关镇分别签订了《沪青平高速两侧土地租用及绿化建设协议》。区市政局作为丙方。
王建伟告诉记者,2005年3月,由于新盈公司干不下去,区绿化局多次游说并承诺以后优先给西园公司绿化工程和养护工程,由西园公司接下了赵巷段,后又投入大量资金,补缺原未种好的林带绿地。
王建伟对记者说,当初投资招商时,区绿化局、区绿化署也曾经开会当众承诺全区的绿化工程以及绿化养护工程,优先考虑沪青平高速公路两侧投资建设单位承包,作为投入补偿。现在,别说给工程做了,甚至连招投标都没人通知他参加,他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记者随王建伟找到一位当时的绿化局领导,该领导承认当初是作了承诺,但不久他就调走了。
2007年,王建伟发现,不知何时,也不知什么原因,景绿公司由原先跟他一样的投资商转成了承包商,其种下的树木由区农委出资收回移交给了青浦镇政府和朱家角镇政府,每年还有养护费。
经过多方打听,王建伟了解到,早在2003年的时候,区农委就已经将沪青平高速两侧片林包括徐泾段、赵巷段、青浦段、朱家角段共计2000多亩作为国有公益生态片林建设项目上报市农委,获得市政府立项——造林标准每亩10000元,市财政补贴每亩5000元,区财政按照1:1的标准配套资金,在2003年4月24日,区农委把青浦段和朱家角段给了景绿公司负责林带建设。
西园公司今年11月4日从区农委复印出来的区农委2011年9月28日给区政府的《关于对沪青平高速公路两侧林带建设资金结算的请示》中显示,2005年市农林局核查验收,沪青平高速共完成造林面积2118.43亩,其中,东段(徐泾、赵巷)1221.43亩,西段(青浦、朱家角)897亩,市财政按每亩5000元的苗木补贴资金,共计1000余万元,全额拨付到位。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当时的区农委主任和现任主任都坦承,当初上报的2000多亩林地包含了西园公司的1300多亩。
王建伟对记者说,区农委主任向他解释说,市财政的补贴资金是区农委争取来的,区农委愿意给谁就给谁。
王建伟向区农委、区政府等有关部门书面反映,提出为什么西园公司不能享受与景绿公司一样的政策?他要求把应该给他的市财政和区财政的造林补贴给他,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记者在区绿化署见到了景绿公司于2003年4月10日分别与青浦镇政府和朱家角镇政府签订的《沪青平高速两侧土地租用及绿化建设协议》。绿化署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景绿公司并没有解除这两份协议。
一份盖有景绿公司公章的打给区市政局的《关于申请支付沪青平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补贴费用的报告》显示,在2006年12月26日,景绿公司还在向区市政局申请补贴。
西园公司今年11月3日从区市政局复印出来的区市政局2007年1月16日《关于沪青平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补偿费情况的说明》显示,沪青平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建设项目于2003年年底基本完成,2004年1月,由区市政局、所属镇、开发商、监理单位和区财政局进行了现场验收,2004年11月,由时任区市政局副局长马惠中牵头与开发商一起商定,基础设施补偿费先按600元/亩支付,其余200元/亩的经费根据进一步的考核情况另行确定。该《说明》还提到,景绿公司“在未征得区市政局同意的前提下,于绿化种植完成后,就将绿化带交于区农委,落实到所属街道(镇)安排人员养护。但其他义务,如每年缴纳土地租用费、苗木密度调整等未落实。现绿化带内部分地块成片苗木死亡,整体情况不够理想”。
镇政府欲无偿接收绿化公司财产
就在王建伟一次又一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的关于苗木资金财政补贴和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时候,今年4月,公司与镇政府签订的土地租用和绿化建设协议10年租期届满。
5月30日,徐泾镇政府委托律师给西园公司发了一个《律师函》,指出根据协议约定,土地租期到期后,每亩不少于80株树木权利无偿归属徐泾镇政府,要求西园公司于7月1日前将土地及每亩不少于80株的树木和管理用房等移交给徐泾镇政府,并支付拖欠的土地租金,逾期将诉诸法院。
接到上述《律师函》后,西园公司委托律师陈玉文于6月18日给徐泾镇政府和区政府递上了《关于沪青平高速公路两侧(徐泾段)西园绿化公司养护补贴、土地使用权、地上林木和房屋道路等设施财产权处理问题的报告》。指出:徐泾镇政府欲无偿接收西园公司的土地、树木、房屋等财产权利,甚至欲诉诸于法院,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以及相关协议的规定。
王建伟告诉记者,上述报告发给徐泾镇政府和区政府后,他一直没有得到徐泾镇政府起诉他的消息,反倒是赵巷镇政府把他起诉了。赵巷镇政府要求法院判令西园公司将位于沪青平高速公路(赵巷段)内的725亩土地腾退并移交给镇政府。
王建伟说,镇政府在起诉书中,把大量树木死亡的责任推到公司身上,说是公司对树木养护管理缺失造成的。
王建伟认为,事实很清楚,林带内大量苗木死亡的真正原因是林带边上垃圾堆场的建造,垃圾污水长年累月地流到林带内,苗木一直受污水浸泡才出现了死亡枯萎。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不仅如此,赵巷镇政府2009年在周边进行环境整治时,事先不跟公司联系,擅自将林带内的大量苗木推倒,在2008年为创建卫生城镇,也是事先不跟公司联系,擅自在林带内违规建造两个公共厕所,施工过程中砍掉了大量苗木。
11月18日,王建伟对记者说,他委托的陈玉文律师已经从法院申请了21个调查令,目前调查得到的证据让他有信心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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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周末)